电投产融(000958):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 有效性的说明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通过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国电投核能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置出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0%股 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一、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1.公司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 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 2.2024年9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公司股票自2024年 9月30日(星期一)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 0个交易日。2024年10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3.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同时制作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如实、完整地记录了筹划决策 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 决策方式,并由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字确认。 4.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 本次交易的预案及其摘要,以及本次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法 律文件。 5.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 的相关议案及文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 等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拟暂不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 7.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交 易协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 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等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 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 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 本次交易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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