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300635):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4-077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定于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下午15:0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座20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编码
2、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3、特别说明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1、2、3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上述议案4、5、6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亦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还应同时持有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函件或电子邮件请在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17:00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日(9: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座20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龙 电话:020-31525672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来信请寄: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座20楼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635”,投票简称为“达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议案1、2、3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示例: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1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电话(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17:00前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议案1-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分别乘以应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6人、独立董事人数3人、非职工监事人数2人;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由其本人签名; 2、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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