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讯科技(603015):对外出租厂房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盘活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讯科技”)将其部分闲置厂房出租给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宁波”),租赁期限自 2024年 11月 1 日起至 2029年 10月 31 日止,租赁期为 5 年,租赁期租金合计 5,113.00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概述 公司将持有的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安居路 335号的厂区部分场地及地上建筑物出租给中芯宁波,租赁建筑面积为 21,420.41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5年,5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5,113.00万元,并签署《厂房及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本次对外出租事项已经公司 2024年 10月 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连续 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前期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标的相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 名称: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 ? 注册地:浙江省小港街道安居路335号3幢、4幢、5幢 ? 注册资金:473,304.347718万人民币 ? 董事长:吴秉寰 ? 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集成电路相关产品、光掩膜的开发、设计、测试、技术服务、销售及制造;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 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出租的标的物系座落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安居路 335号厂区 1号厂房以西之场地及地上建筑物,地上建筑物面积总计 21,420.41 平方米。 标的物权属状况清晰、明确、完备,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设定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也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划扣、拍卖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 四、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概述 1、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 甲方将座落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安居路 335号厂区 1号厂房以西之场地及地上建筑(地上建筑面积总计 21420.41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2、租赁物的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2024年 11月 1 日起至 2029年 10月 31 日止,租赁期 为 5 年。各方确认,每一年的 11月 1日至下一年的 10月 31日为 一个租赁年度。 3、租金及保证金 1) 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首个租赁年度每月每平方米含税租金为 36元,合计每月租金为 771,134.76元,全年共计 9,253,617.1元(含税)。 2) 以后每个租赁年度的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的基础上增加 5%。 3) 甲、乙双方同意,起租日前 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1,542,269.52元作为保证金(折合两个月租金)。 4)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于起租日前 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的指定银行账户支付第一个租赁年度租金。以后乙方每年于当年 11月 1 日前,应测算好下一租赁年度应支付的租金总额,并一次性支付给 甲方。 5) 租赁保证金(不计息)(若乙方存有未结清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违约金等,则甲方先予以扣除)自租赁到期或双方协 商解除租赁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乙方。 4、生效与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在各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2)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仍无法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由租赁物所在地北仑区 人民法院管辖。 五、 交易的定价情况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价格参考市场行情及标的物实际使用情况,在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下,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能够有效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积极影响。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其第一个租赁年度预计将产生约611万元的利润,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金额以年度审计确定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对外出租行为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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