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厦工股份(600815):厦工股份关于诉讼进展
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115,000,000元 ? 案由: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对公司本期利润无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处于法定上诉期间,判决尚未生效,故该案件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寄送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原告陈东毅、黄秀华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对公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二、诉讼进展情况 日前,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闽民初3号《民事判决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一审判决: 驳回陈东毅、黄秀华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616,800元,由陈东毅、黄秀华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对公司本期利润无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处于法定上诉期间,判决尚未生效,故本次诉讼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将根据后续诉讼进展确定。 若原告依法提起上诉,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原告未依法提起上诉,则判决生效,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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