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飞激光(688646):逸飞激光关于合并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10月19日 00:40:43 中财网
原标题:逸飞激光:逸飞激光关于合并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4-061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并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富长江”)持有公司股份从3,273,900股减少至3,17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 3.44%减少至 3.33%。股东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比基金”)持有公司股份从1,636,920股减少至1,586,0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 1.72%减少至 1.6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16%减少至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合并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海富长江和中比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海富长江
(1)基本情况

类别内容
企业名称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欣达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N8560F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52,72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8月4日
经营期限2016-08-04至2026-12-09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 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 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 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号光谷生物创新园 C4栋
股权结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39.5692%;湖北长江产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5.6694%;中国人民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1.8708%;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11.8708%;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1.8708%; 湖北长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3.9569%;中元汇(武 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9569%;武汉欣达亚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2353%
(2)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海富长江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 住地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张均宇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上海
海富长江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无

2、中比基金
(1)基本情况

类别内容
企业名称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包振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5306X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0,000万欧元
类别内容
成立时间2004年11月18日
经营期限2004-11-18至2024-11-17
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在一级市场认购中国政府发行 的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债券;向被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 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7层738室
股权结构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5%;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持有 15%;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3%;法国巴黎 富通银行持有 10%;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10%;比利时政府持有8.5%;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持 有8.5%
(2)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中比基金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 住地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包振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中国北京
中比基金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无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海富长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1,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持股比例由3.44%减少至3.33%。

中比基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0,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持股比例由1.72%减少至1.67%。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变动 方式变动日期减持价格区 间(元/ 股)股份种 类减持股 数 (股)变动 比例
海富 长江集中 竞价2024/10/9~2024/10/1728.11~31.54人民币 普通股101,8000.11%
中比 基金集中 竞价2024/10/9~2024/10/1728.11~31.47人民币 普通股50,9000.05%
合计人民币 普通股152,7000.16%   
(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海富长江和中比基金合并持有公司4,910,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海富长江和中比基金合并持有公司4,758,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 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 情况 
  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
海富长江合计持有股份3,273,9003.44%3,172,1003.33%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3,273,9003.44%3,172,1003.33%
中比基金合计持有股份1,636,9201.72%1,586,0201.67%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636,9201.72%1,586,0201.67%
二、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合并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3、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合并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富长江、中比基金披露简式权益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合并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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