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001872):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5),本公司定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24年10月18日,本公司收到股东招商局港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0,878,000股A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83%,以下简称“招商局港通”)《关于提议增加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招商局港通提议将本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将于 2024年 10月 29日召开的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招商局港通关于增加 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上述规定,上述新增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 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补充通知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16: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0月 29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本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 B股股东应在2024年10月1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本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 1.00业经 2024年 10月11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2.00至 2.07业经 2024年 10月 18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提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1)、《关于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3),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提案 1.00涉及关联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提案 2.00需逐项表决。提案 1.00、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1.00、2.0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024年10月28日17:00之前收到为准; 3.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静競、张琳 联系电话:86-755-26828888 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传真:86-755-26886666(传真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 邮编:518067 (四)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0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一)投票代码:361872 (二)投票简称:招商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 10月 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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