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688223):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及实际情况,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情况制定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下简称“本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届时将相应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主营业务的说明 (一)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科技创新产品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光伏发电相关的技术和高效光伏产品的研究、开发,拥有多项自主研发形成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技术,该等技术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应用于公司核心产品的制造,最终应用于下游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域。 近年来,光伏行业平价上网等政策对行业的持续降本增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下一代电池及组件技术主要集中在以N型TOPCon和HJT为代表的技术上。随着技术的进步,N型TOPCon电池组件的成本已经接近PERC电池组件,且N型电池组件拥有更高的电性能及更低的衰减率,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在上述背景下,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于美国1GW高效组件项目、山西二期14GW一体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用N型技术路线,主要产品为N型组件及用于N型组件生产的电池片、硅棒,是应用前沿研发成果而生产的高效光伏产品,是公司最新的科技创新产品。 (二)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于N型技术的产业化及高效光伏产品制造,光伏行业属于国家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六、新能源与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1.太阳能(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领域;属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号)中规定的“6新能源产业/6.3太阳能产业/6.3.1太阳能产品(光伏电池及组件)”产业;属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划分的“六、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表/6.3.1太阳能设备和生产装备制造”;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划分的“新能源领域/高效光电光热行业”。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围绕科技创新领域开展,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在N型太阳能电池组件方面的竞争力,公司N型光伏产品的供应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产能保障的同时,也有助于满足下游客户更加多样化的需求,从而有助于公司巩固和强化自身市场地位,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综上,本次发行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加强核心技术、扩大业务规模优势,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紧密围绕科技创新领域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本次发行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提高核心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开拓重点领域市场,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投向均属于科技创新领域,有助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公司科创属性,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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