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固特(300950):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固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就德固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以下核查报告: 一、德固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5号”文注册,德固特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8.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0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456.0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568.99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2月 26日划至德固特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XYZH/2021JNAA40009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德固特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德固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政策变动、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随着公司不断进行生产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改造,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对“节能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等工作进行统筹优化,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同时,受国际政治局势变化、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审慎,减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经济环境及政策环境,公司拟将“节能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 2025年 10月 31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原因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四、已经实施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10月 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节能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5年 10月 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10月 2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节能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5年 10月 31日。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是根据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王 珏 方雪亭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4年 10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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