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7:30:29 中财网
原标题:凯发电气:凯发电气: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1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发电气”)于 2024年 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8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500,000股至 5,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79%至 1.5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2024年 2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因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 8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7.87元/股(含),自 2024年 5月 30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基于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股价变化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考量,为推进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8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2月 1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1,400股,占截至公司总股本的 0.082%,最高成交价为 5.88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78元/股,成交金额为 1,523,80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在相应时间节点及时披露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3月 1日、2024年 4月 2日、2024年 5月 7日、2024年 6月 4日、2024年 7月 2日、2024年 8月 2日、2024年 9月 4日、2024年 10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2024-009、2024-035、2024-039、2024-041、2024-042、2024-048、2024-057)。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年 2月 19日至 2024年 10月 18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851,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01元/股,最低价为 5.7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12,885.50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2,000万元,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4,000万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价格、数量、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未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上市地位未发生改变,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 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补充说明
公司在 2024年 2月 19日回购操作过程中于 14:57至 15:00收盘集合竞价期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累计成交 40,000股,成交价格为 5.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33,600元。该操作系回购工作人员经验不足、操作失误所致,并非主观故意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八条(二)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利用回购股份操纵公司股价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成,累计回购股份 2,851,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0%。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前述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后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股数(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 股份73,940,41923.24%+2,851,34976,791,76824.13%
无限售条件 股份244,260,07476.76%-2,851,349241,408,72575.87%
总股本318,200,493100% 318,200,493100%
注 1: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注 2:上表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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