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688208):道通科技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9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通科技”)于 2024年 10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前述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31人调整为 229人,限制性股票数量 976.96万股保持不变。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 9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 9月 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梁丹妮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 9月 30日至 2024年 10月 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 10月 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83)。 4、2024年 10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 10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5)。 5、2024年 10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前述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31人调整为 229人,限制性股票数量 976.96万股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了上述事项,本次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道通科技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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