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争民爆(002827):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4-041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1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16,0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结合2024年前期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新增2024年度与关联方雅化公司及雅化集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5,8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同时为更好地维护西藏地区民爆市场,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新增2024年度与关联方西藏保利久联民爆器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保利”)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2,8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去年同类采购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57,497.72万元,同类销售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55,262.35万元。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以及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总经理巴桑顿珠任西藏保利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新增的与同一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已超出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雅化公司将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预计新增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岩 注册资本:115,256.252万元人民币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5日 雅化集团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爆破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工器材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有色金属铸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报关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雅化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雅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公司与雅化集团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履行,提供的产品质量较好,供货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雅化集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川 注册资本:17,7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05月11日 雅化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雅化公司董事长王川过去十二个月任公司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与雅化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履行,提供的产品质量较好,供货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雅化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西藏保利久联民爆器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师天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周县甘丹曲果镇苏州路5号 成立日期:2020年01年09日 西藏保利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巴桑顿珠任西藏保利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与西藏保利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履行,提供的产品质量较好,供货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西藏保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向雅化集团公司、雅化公司、西藏保利采购炸药、管类、索类等产品,向雅化集团公司、雅化公司销售电子雷管芯片、提供运输服务,向西藏保利提供运输服务。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参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通过集采平台公开招投标充分做好比质比价,寻找最优方案。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销售价格不低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 向关联方提供运输服务:运输费用不低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有利于资源整合,促进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是合理的、必要的;一定程度上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确保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认为:公司拟新增 2024年度与雅化集团公司、雅化公司、西藏保利之间发生采购炸药、管类、索类等产品、销售产品及提供运输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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