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辅股份(87139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9:11:08 中财网
原标题:常辅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1396 证券简称:常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 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栖路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发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424,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956,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陆建东、乐秀辉分别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匡小兰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为了鼓励和稳定公司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增强员工归属感和主人 翁意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整体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的紧密结 合,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梅秋伟等共 25 人为公司 核心员工。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上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6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424,5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本次股权激励预留权益 21.6万股,其中,限制性股票 21.6万股,股权期权无预留,预留权益占授予权益总额的10.80%。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5人,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 披露的《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为: 2024-06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424,5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涉及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二)2023年股权激励计 划预留权益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14,266,506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山律师、朱明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制度》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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