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30148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489 证券简称:思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5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8,109,9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7331%,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 26户,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2.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10月 24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概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9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2.0334万股,并于 2023年 10月 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1489,股票简称:思泉新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 43,261,000股变更为 57,681,33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13,675,09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08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44,006,24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20%。 2024年 4月 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745,2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2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57,681,33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14,419,834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4.999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43,261,5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75.000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共计 26户,分别为廖骁飞、吴攀、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新材”)、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山基金”)、深圳市毕方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毕方一号”)、王铁连、鞠金培、上海东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熙”)、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资源”)、深圳信永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信永泰”)、苏州深信华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信华远”)、上海小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小橡”)、厦门闻勤华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闻勤华御”)、苏州华业致远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华业”)、长沙华业高创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华业”)、秦勇、卢显东、深圳市英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英晟”)、张春瑾、李海燕、宁波显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显诺”)、任耀东、方红燕、罗樱、查恒旺、王庆泽。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承诺内容一致,相关承诺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违规对其提供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 10月 24日(星期四)。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28,109,9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7331%。 3.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26户。 4. 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思泉新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 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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