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68806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9:20:27 中财网
原标题:灿瑞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瑞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对灿瑞科技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276,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2.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7,230.26万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9,997.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0月 13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678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向及实施地点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变更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原计划投入 金额变更后计划投 入金额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
1高性能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项 目36,363.8425,234.8425,234.84
2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 目22,240.9514,161.5914,161.59
3芯片研发中心项目(原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22,492.99114,501.6573,743.60
4专用集成电路封装建设项目28,950.4128,950.4128,950.41
5补充营运资金45,000.0058,400.0058,400.00
合计155,048.19241,248.49200,490.44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 13.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1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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