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博思软件(300525):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0:00:51 中财网
原标题:博思软件: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进展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基本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5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以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向银行机构进行质押,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9,290万元(含)的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7年,用于置换及支付部分并购投资款项。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1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就持有的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致新”)49%股权与兴业银行签订了《并购借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完成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8581400559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负责人王良杰
成立日期1990年 4月 14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6、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结算业务;办理票 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 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 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上 级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上级行授权的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并经上级行授 权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并购借款合同
(1)借款规模:人民币 13,200万元整
(2)借款期限:7年
(3)借款用途:用于支付并购博思致新相关款项或置换已支付超过并购总交易金额 40%比例的款项
2、股权质押合同
(1)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出质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博思致新(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质物: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的博思致新总计 49%股权
(4)抵押担保范围:并购借款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抵押期限:7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并购借款合同》;
2、公司及子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
3、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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