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30082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岳硅材 股票代码:3008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B座 1层02单元、3-12层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B 座1层02单元、3-12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和批准,本报告书的签署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材料进行的,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东岳硅材原股东抵债资产。因金融合同纠 纷案,东岳硅材原股东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至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本次权益变动系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银行抵债资产处置的规定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 同)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9%,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的可能性,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因 司法裁定等情况被动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84,074,5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1%,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1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59,999,900股,占公司总股 本5.00%,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 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 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 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东岳硅材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工业路3799号 联系电话:0533-85143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2024年10月21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日期:2024年10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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