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300006):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0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情况介绍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3年 12月 6日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在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截至目前,公司在北部湾银行存款余额为 451,742,563.02元。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为增加公司的整体财务弹性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该笔存款到期后,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 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在继续在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 北部湾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部湾银行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实施办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1983761846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黎栋国 5、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 8号五象总部大厦 7、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 9、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北部湾银行系在原南宁市商业银行基础上改制设立的省级城市商业银行,于 2008年 10月挂牌成立。 11、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北部湾银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部湾银行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因此,北部湾银行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1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北部湾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5年 6月 30日有效。 (一)业务范围 银行存款业务。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存款利率及服务费用以国家规定、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 (三)年度规模 在北部湾银行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 50,000万元)。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年初截至披露日,公司在该关联方存款余额为 451,742,563.02元。 五、涉及关联交易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同业竞争、债务重组等情况,也不会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北部湾银行是中国银保监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依法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本次在北部湾银行开展的存款业务,有助于增加公司的整体财务弹性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公司本次在北部湾银行开展的存款业务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少数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并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 该事项的实施有助于增加公司整体财务弹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议案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海润、欧日华、唐伟琰回避了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北部湾银行是一家依法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状况良好,相关风险可控,公司资金安全有保障。本次与北部湾银行的业务合作,有助于增加公司的整体财务弹性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自有资金收益。本次开展存款业务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在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自有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上述存款业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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