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002204):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4-07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评估、筛选理财产品,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理财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但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受到政策、市场、流动性、收益、信用、操作等风险点影响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 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投资的情形,不涉及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一 步拓宽融资增效渠道,不断丰富公司阶段性的现金管理方式,以提 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盈利能力。 (二)委托理财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 财,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评估、筛选理财产品,拟通过商业银 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投资品种为低 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将结合资金需 求,平衡资金流动性和收益性,合理搭配各理财产品的期限结构。 (五)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 1.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同意本次 委托理财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七)委托理财的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计划财务部执行。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委托理财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或其他被委托方不存在关联 关系。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及时履行审批和 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控制 (一)相关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 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 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 致理财产品不能足额获得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在投资期限届满 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理财产品而产生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4.收益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介入,而相关委托理财产品业务可能挂钩金融指数或其 他类型业务,因此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可能存在一定的区间差。 5.信用风险:金融机构以自有资金保障产品的本金及到期收益 支付,但如金融机构发生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义务而造 成经济损失,或账户冻结、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极端情况, 将可能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形,致使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6.操作风险:由于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 可能导致理财产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 司及子公司收益产生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了进行委托理财的操 作原则,明确了审批、责任、风险管理、披露、监督等内容,以防 范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做好相关产品的前期调研和可 行性论证,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防范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3.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产品的具体购买事项,在具体实施时, 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品种,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 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 报告,以便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审计风控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审计, 包括不限于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办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盈亏情况和账务处理情况等;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资金投资项目进 行全面检查,并按照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 收益和损失,向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 状况恶化、所购买的理财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 及时予以披露。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 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理财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购买理财金额均未达到披露标准,前十二个月 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 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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