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000423):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0:50:26 中财网
原标题:东阿阿胶: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4-57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1.00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01选举申劲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小跃女士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周娇女士为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02选举王宏杰女士为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03选举章瑾女士为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涉及选举非独立董事(2人)、非职工监事(3人)事项,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访客中心C区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 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高振丰、逯华欣
联系电话:0531-88800423
传真电话:0531-8880042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 编:252201
(7)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423”,投票简称为“阿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X2 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附件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1.00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01选举申劲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小跃女士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周娇女士为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02选举王宏杰女士为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03选举章瑾女士为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注意事项: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11月7日17:00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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