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002590):国信证券关于万安科技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万安科技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根据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向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盛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向控股孙公司安徽万安智晟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智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向控股子公司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轩兴”)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财务资助对象: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控股孙公司万安智晟、控股子公司智轩兴。 2、财务资助额度:安徽万安不超过 10,000万元,安徽盛隆不超过 3,000万元,万安智晟不超过 10,000万元,智轩兴不超过 3,000万元。 3、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 公司向安徽万安、安徽盛隆、万安智晟、智轩兴提供的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可恢复。 4、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资助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 7、审批程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 2024年 10月 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9条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4年8月17日 2、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 3、法定代表人:赵永大 4、注册资本:52,785.8040万元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指标 单位:元
1、成立日期:2009年 06月 24日 2、注册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 3、注册资本:27,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张明辉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铸造、精加工及销售:耐磨材料生产、销售;炉料(不含煤、焦炭)销售;自营本公司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安徽万安智晟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 04月 06日 2、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振宁路(安徽盛隆公司内) 3、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4、法定代表人:赵永大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财务指标: 单位:元
(四)、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 05月 20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 188号 9号厂房 3、注册资本:贰仟陆佰伍拾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安徽万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为自然人;其他少数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资金实力有限,本次不与公司按出资额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安徽盛隆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其他股东万安智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为自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资金实力有限,本次不与公司按出资额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万安智晟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万安智晟除公司之外的其他股东安徽万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盛隆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未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智轩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智轩兴的其他股东为杭州睿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睿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资金实力有限,杭州睿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不与公司按出资额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企业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企业,且均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时将全面评估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同时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七、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资助的数量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 0.00万元。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提供不超过 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向控股孙公司万安智晟提供不超过 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向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提供不超过 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向控股子公司智轩兴提供不超过 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安徽万安、安徽盛隆、万安智晟、智轩兴的财务融资成本,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保证安徽万安、安徽盛隆、万安智晟、智轩兴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且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已经 2024年 10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合理背景,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章旗凯 李秋实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0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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