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信国安(000839):控股子公司向澄迈农商行申请贷款展期暨控股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0:50:30 中财网
原标题:中信国安: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澄迈农商行申请贷款展期暨控股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4-
65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澄迈农商行申请贷款展期
暨控股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401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8%;本次担
保对象澄迈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
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安水清木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
股子公司国安(海南)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南体育文化”)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澄迈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同鑫实业”)曾于2020年向澄迈农村商业银
行(以下简称“澄迈农商行”)申请5,000万元开发贷款,期
限为3年,担保方式为由海南体育文化、海南体育文化全资子
公司海南高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高发”)、
同鑫实业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鑫实业以在建工程及相
应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公司就上述事项于2020年4月29日
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22)。

2023年,同鑫实业就上述贷款余额2,800万元向澄迈农商行
申请办理展期手续,担保方式不变,公司就上述事项于2023
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
33)。

上述事项涉及的贷款于近日到期。为顺利推进“国安?
海岸”项目的建设,各方与澄迈农商行经协商达成一致,同
鑫实业拟偿还上述贷款剩余部分本金并办理借新还旧,即先
偿还澄迈农商行部分本金,并向该行申请新贷款2,389万元。

该笔贷款由海南高发、同鑫实业法定代表人、海南体育文化
法定代表人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并由同鑫实业以在建工程及
相应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就上述事项,各方拟与澄迈农商
行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和《抵押合同》。

本次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对控股子公司借新还
旧提供担保,不涉及新增融资事项。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澄迈农商行申请贷款展期暨
控股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
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
审核意见。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澄迈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8日 注册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国安海岸A栋商业楼 法定代表人:李晶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开发、宾馆、美发厅、滨海娱乐区、假 日别墅等服务、房地产销售、汽车配件、房地产开发经营、 房地产咨询。 股权结构:
2、被担保方财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2.66亿元,
负债总额7.52亿元,净资产-4.86亿元;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
业收入为13,496.12万元,利润总额12,704.7万元,净利润为
12,731.89万元,或有事项(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为
0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2亿元,
负债总额6.93亿元,净资产-4.73亿元;2024年1-9月未经审
计的营业收入为5,837.84万元,利润总额1,330.56万元,净
利润为1,293.06万元,或有事项(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
等)为0元。

3、截至公告日,公司未发现同鑫实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况。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海南高发、同鑫实业法定代表人、海南体
育文化法定代表人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并由同鑫实业以在建
工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

2、担保期限:新贷款发放之日起3年
3、担保金额:2,389万元
4、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与上述借
款及担保相关的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促进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顺利推进海南“国安·海
岸”项目的建设,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于同鑫实业在澄迈农商
行的2,389万元贷款余额展期事项由海南高发为其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同鑫实业以在建工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

2、同鑫实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董事会对同鑫实
业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
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同鑫实业信用状况良好,在保证项目
顺利推进的情况下,具有偿债能力。

3、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中,同鑫实业未提供反担保。同鑫
实业作为海南体育文化全资子公司,受海南体育文化控制,
上述贷款全部用于“国安·海岸”项目相关工程,且就贷款
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等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了妥善安排,
确保资金安全。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
次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海南高发等对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相应担保风险可控,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核。

六、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约为
401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8%;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为3.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89%。

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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