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00291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2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0月 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因公司原董事长李守宇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不能继续履行董事长职责,按照《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伊恩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8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长李守宇先生已辞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良好运作及经营决策顺利开展,同意推举董事伊恩江先生代行公司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伊恩江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 代行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任职生效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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