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300910):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9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误导 假记载、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业务范围为外部评级较高且公开发行、风险可控的债券投资。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业务,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资产或上述资产组合。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本议案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拓宽现有资金投资渠道,优化资金布局,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争取实现更好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资产收益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出口业务不断增多,美元、欧元等币种是公司的主要结算币种。受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外汇管理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3、投资品种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业务范围为外部评级较高且公开发行、风险可控的债券投资。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业务,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资产或上述资产组合。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流动性风险 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相应产品价格因素的影响,需遵守相应的交易结算规则和协议的约束,相比货币资金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的信息,将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通过的授权额度审慎投资。 2、公司已经制定《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决策权限、交易的管理、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以控制相关风险。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投资业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等活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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