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301300):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2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即将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魏裕壮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魏裕壮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自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魏裕壮先生,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专学历。2007年11月至今,就职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职工监事、生产厂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裕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要求。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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