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301300):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7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14:30召 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11月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 1号公 司办公大楼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2、3、4需采用累计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 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选举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应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证 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还应持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 写明参会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参会资料或证件的原件。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9:30-11:30,14:00-17:00;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年 11月 5日(星期二)下午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 1号公司办公大 楼2层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2 层会议室。 联系人:聂志明 林毅 联系电话:0599-6301908 传真:0599-630188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354000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资 料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00,投票简称:远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第2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第3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第4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8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 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 附件2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
栏目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股东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 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件均有效。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 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大致时间,以便我们能更好的为您安排。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件均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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