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科技(301399):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4年1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环岛东路1369号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环岛东路1369号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1、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统计并披露。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10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5日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人:陈铭 联系电话:0572-5321899 传真号码:0572-5321568 联系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环岛东路1369号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5日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人:陈铭 联系电话:0572-5321899 传真号码:0572-5321568 联系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环岛东路1369号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投票指示: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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