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60330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4-045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1)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州金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0月 19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明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赵仁萍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的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赵仁萍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办事效率,加快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进程,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赵仁萍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拟定于 2024年 11月 7日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予以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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