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茂莱光学(68850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2:01:37 中财网
原标题:茂莱光学: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4-05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688502)于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截至2024年10月22日,公司收盘价为197.08元/股,当日上涨8.88%,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的最新市盈率为204.54,最新滚动市盈率为283.62,公司所处的C40仪器仪表制造业最新的静态市盈率为34.05,滚动市盈率为33.01,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生产经营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公司已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153,328.78元,同比上涨0.8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71,459.05元,同比下降45.55%。

(二) 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公司股票涉及光刻机(胶)概念,敬请投资者审慎对待,谨防热点概念型炒作,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4年10月22日,公司收盘价为197.08元/股,当日上涨8.88%,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的最新市盈率为204.54,最新滚动市盈率为283.62,公司所处的C40仪器仪表制造业最新的静态市盈率为34.05,滚动市盈率为33.01,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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