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002438):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8:50:29 中财网
原标题:江苏神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4—057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比例超过1%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湖州风林火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湖州风林火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风林火山”)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7.537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

公司于近日收到风林火山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风林火山分别于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22日、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507.537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 (%)
湖州风林火山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大宗交易2024/7/3110.001500.2955
 大宗交易2024/8/210.50500.0985
 大宗交易2024/8/910.30500.0985
 大宗交易2024/8/229.801300.2561
 大宗交易2024/10/1110.10105.53750.2079
 大宗交易2024/10/2211.25220.0433
 合计  507.53751.0000
注释: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 (股)占总股本 比例(%)
湖州风林合计持有股份4,014.72387.913,507.18636.91
火山股权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4,014.72387.913,507.18636.9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州风林火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泊月湾36幢B座-24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7月31日-2024年10月22日   
股票简称江苏神通股票代码002438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1500.2955  
A股500.0985  
A股500.0985  
A股1300.2561  
A股105.53750.2079  
A股220.0433  
合 计507.53751.00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4,014.72387.913,507.18636.91
 4,014.72387.913,507.18636.91
 0000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2024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风林火山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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