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容冷链(603187):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4-066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720股 ?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2.34元/股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年7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344.2889万份股票期权和344.288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7、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1年12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授予13.4148万份股票期权和13.414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9、2022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0、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10月27日,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23,213股。 12、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3、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3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5、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6、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7、2024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8、2024年6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9、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李明洁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720股。 (三)回购价格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后为12.34元/股。 (四)资金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 386,417,827股减少至386,416,10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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