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600418):江淮汽车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4-056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2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项兴初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会议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董事国怀伟、江鑫、许远怀,董事总经理李明,独立董事汤书昆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梅挽强、杨钟健,职工监事缪传彬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会; 3、董事会秘书冯梁森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王德龙,财务负责人张立春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江文律师、梁翔蓝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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