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信(301307):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证券代码:301307 证券简称:美利信 公告编号:2024-072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美利信科技国际有限公司(Millison Technologies International Limited)在卢森堡设立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购买 BIEG Invest Eng. & Bet. mbH,Voit Beteiligungs GmbH,Hendrik Otterbach持有的 VOIT Automotive GmbH 97%股权,以及 BIEG Invest Eng. & Bet. GmbH,Christopher Pajak等 7名自然人持有的 Voit Polska Sp. Z o.o.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就本次交易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上市公司已在《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二)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标的公司股权,交易对方合法持有标的公司的完整权利,在相关法律程序和交割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同时,根据交易对方的陈述与保证,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 VOIT Automotive GmbH 97%股权和 Voit Polska Sp. Z o.o. 100%股权,标的公司拥有独立完整业务体系,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的情形,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四)本次收购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加快全球化布局,提升产品全球市场份额及品牌知名度;同时本次收购属于同行业横向并购,双方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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