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科防务(002413):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9:15至2024年11月8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31日(周四)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7、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8、出席对象: (1)2024年10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远大南街6号院鲁迅文创园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表: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列示表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议案1、2、3项涉及董事和监事的选举,股东大会需逐项表决并实行累积投票制,应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日(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916588 传真号码:010-68916700-6759 联系人:鲁建峰 邮政编码:10009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南街6号院鲁迅文创园5号楼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3 2、投票简称:雷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时,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 出席北京雷科防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 出席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三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10月3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1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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