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ST红阳(000525):被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阳 公告编号:2024-100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未消除。经审计,截至 2024年 4月 29日公司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余额为 288,405.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8.1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应当至少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及进展情况 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 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未消除。 经审计,截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余额 为288,405.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8.17%。 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后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经公司财务部门 核实,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南一农集团关联方)向公司偿还占用资金132.70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288,272.59万元(未经审计)。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①“占用总额”指占用方 2020年期末占用余额并累加后续年度(至 2024年 9月 30日)新增占用金额; ①“期间还款”指占用方 2020年期末至 2024年 9月 30日期间的还款金额; ①“占用余额”指占用方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的占用余额。 二、关于公司督促其清偿占款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及董监高持续督促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尽快清偿占款,多 措并举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此: 1、公司持续关注南一农集团重整计划执行情况,了解和跟进南 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的资产、负债和经营情况,通过定期发函或现场问询等积极督促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落实还款方案,催促其尽快按期清偿占款,消除对公司的影响。目前,南一农集团重整计划已经法院裁定,正在执行阶段,相关方正在积极整改中。 2、目前公司已被法院裁定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公司及董监高将 依法配合法院和重整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将在重整程序中彻底解决资金占用、业绩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 3、公司积极聚焦主业主责,发挥红太阳产业优势,致力实施创 新升级和降本增效,强化公司经营管理质量,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此类事件的再发生。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的规定,因公司存在被控股 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未消除,且公司2020年至 2023年度均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自 2021年 5月 6日起至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因南京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年 9月 19日开市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红太阳”变更为“*ST红阳”。 3、公司被南京中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 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于 2024年 5月 1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红太 阳股份有限公司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90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5、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寿海先生 (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高比例质押和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风险。 截至 2024年 10月 22日,南一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寿海先 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10月 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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