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30161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新铝时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新铝时代 股票代码:301613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nera Aluminium Co., Ltd. (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 43号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 A区 2号厂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十月 特别提示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铝时代”、“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4年 10月 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如本上市公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 www.chinadaily.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95,894,165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22,736,632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0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本次发行价格为 27.7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截至 2024年 10月 10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6 汽车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0.63倍。 截至 2024年 10月 10日(T-4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情况如下: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3年扣非前/后 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 3:换算汇率为 2024年 10月 10日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元对人民币 0.91016元。 注 4: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时剔除华达科技和敏实集团。 本次发行价格 27.7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14.57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 10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0.63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17.79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另需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27.70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第一大客户比亚迪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1、公司对第一大客户比亚迪存在重大依赖的风险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号》之“5-17 客户集中”,“发行人来自单一客户主营业务收入或毛利贡献占比超过 50%的,一般认为发行人对该客户存在重大依赖”。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于与比亚迪的合作,发行人来自比亚迪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70.42%、78.87%和 80.46%,因此发行人对比亚迪构成重大依赖。 鉴于比亚迪在选择供应商时会执行严格、复杂、长期的认证过程,需要持续对供应商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量产供应能力、专利及工艺技术、质量控制能力等进行全面的考核和评估,而且对产品建立了严格的测试和验证程序。若未来公司无法在比亚迪新能源汽车电池盒箱体等零部件供应商中持续保持优势,无法继续维持与比亚迪的合作关系,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 现阶段,虽然下游少数新能源汽车厂商存在自建电池盒箱体产线的情况,但行业内仍以第三方外部电池盒厂商供应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比亚迪供应的电池盒箱体系根据比亚迪的各类新能源车型及电池 Pack进行的定制化开发和批量生产。2022年及2023年,比亚迪均为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第一的汽车厂商。根据 Clean Technica和CPCA数据,2022年,比亚迪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在全球及国内市场的占比分别为 18.4%和 31.7%;2023年,比亚迪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在全球及国内市场的占比分别为 20.6%和35.0%,均位列第一。目前,随着下游客户需求的不断扩大,公司现有的产能已远不足以满足日益增加的市场需求,因此在首先保障现有主要客户订单供应的情况下,随着公司未来产能逐步扩大,公司将逐步开拓下游市场。若公司无法维持与比亚迪的合作关系或因比亚迪自建电池盒箱体产线而降低与公司采购规模,又无法通过拓展其他客户来弥补比亚迪销售收入下降带来的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 2、与比亚迪之间商业合作的技术迭代风险 比亚迪作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厂商,其对于新能源汽车的配套零部件,特别是“三电”系统关键零部件的性能和质量要求极高。作为消费品,新能源汽车产品本身具有一定的迭代周期,考虑到目前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比亚迪的各类车型及其动力电池系统每隔一段时期均需要进行更新、升级。在迭代升级中,除了部分使用原有的设计、技术或材料外,比亚迪也会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测试,因此对于配套零部件的要求也在不断更新迭代中。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跟进比亚迪的需求,或者短期内市场上出现了新技术、新材料而公司未能及时跟进,则公司与比亚迪之间的商业合作可能面临技术迭代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3、比亚迪自身经营情况的风险 近年来,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正在持续、快速增长,而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进入了市场导向和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特斯拉仍是全球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主导者之一,雷诺日产、日本本田、德国大众、Stellantis、德国宝马、德国奔驰等传统燃油车企正在不断加速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而随着以比亚迪为代表的中国新能源汽车厂商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持续提升、产品体系日趋完善,国内新能源车企国际竞争力大幅增强,备受广大消费者和市场认可。 若未来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而比亚迪等公司的产品不能够持续获得终端消费者的认可,则可能影响比亚迪产品销量或产品价格,进而传导至上游零部件供应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于与主要客户约定价格上限条款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比亚迪、吉利汽车签订的长期供货框架协议中约定产品供货价格上限条款。鉴于电池盒箱体产品属于“一车一配”的非标准、定制化产品,不同客户对于产品的细分功能、材料类型、外观结构以及其他参数的要求各不相同,公司不存在向不同客户销售相同产品的情形,供应给不同客户的产品本质上无法进行直接的价格比较。上述条款对公司现阶段客户开拓和经营业绩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若未来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的价格上限条款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导致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出现大幅下降或因违反价格上限条款而进行赔偿或造成公司客户开拓受限等负面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主要产品价格水平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池盒箱体,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电池盒箱体的销售均价分别为 1,515.87元/套、1,711.24元/套和 1,869.50元/套,存在一定的波动,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如未来出现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需求受行业政策而导致增长放缓或下降、公司新产品开发和迭代速度大幅放缓、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下游行业供需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客户价格条款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负面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棒,其市场价格主要受上游铝锭的价格影响,作为大宗商品,铝锭市场价格变动具有一定波动性。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分别为 67.78%、74.65%和 73.78%。因此,主要原材料铝棒的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和盈利水平具有较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铝棒采购均价分别为 17,816.15元/吨、18,514.59元/吨和17,296.51元/吨,存在一定的波动。如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因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行业供需情况等因素影响而出现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毛利率水平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受新能源行业下游需求变化、新产品推出、铝金属材料价格波动、生产规模效应等因素影响而出现了一定幅度的波动,分别为 21.51%、29.97%和 24.12%,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若未来出现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需求受行业政策而导致增长放缓或下降、公司新产品开发和迭代速度大幅放缓、产品价格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下游行业供需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客户价格条款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负面情形,则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新能源行业下游需求变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682.04万元、16,542.68万元和18,913.7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867.28万1 元、16,685.62万元和 18,233.96万元。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行业景气度快速提升,下游需求的提升带来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若未来下游市场需求放缓、产品价格或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重大不利影响,则公司业绩存在下降的风险。 (七)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020年四季度以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持续增长带动了相关配套产业的持续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良好发展前景吸引了部分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开始涉足公司所处行业,将可能导致未来的行业竞争日益激烈。面对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局面,行业将可能呈现规模、技术、资金实力等方面的全方位竞争态势。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八)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池盒箱体,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公司产品的需求及价格主要受到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影响。在经历了技术储备与开发阶段、市场导入与培育阶段、补贴政策驱动阶段后,自 2020年四季度开始,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正式进入了市场驱动的高速成长期,公司经营业绩快速增长。 根据新政策,2024年起,国家将逐步取消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若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需求受此影响而导致增长放缓或下降,则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能源汽车行业为国家重点鼓励的产业,但若未来国家改变相关行业政策,或进一步提高相关的技术或产品标准,则可能导致下游行业需求增长放缓 1、公司 2021年及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据变化系公司执行证监会于 2023年 或下降,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由于对 2017年员工持股平台润峰铝出资及合伙人变动做追溯股份支付处理,该项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后,公司整体变更基准日 2019年 7月 31日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198.13万元。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盈利规模快速上升。2021年末,公司已消除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2021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45.77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05.99万元。截至 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6,255.17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117.48万元,不存在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形。但若未来公司出现盈利能力下降或遭受其他不可预期的风险导致亏损,则公司仍可能存在出现未分配利润为负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999号”文同意注册,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876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新铝时代”,证券代码为“301613”。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9,589.4165万股,其中本次公开发行的 22,736,632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4年 10月 25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4年 10月 25日 (三)股票简称:新铝时代 (四)股票代码:301613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9,589.4165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397.36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273.6632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315.7533万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2.1.2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根据深交所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2.1.2条中第(二)项的标准修订为:“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4亿元。” 根据深交所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一、新规则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自新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尚未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拟上市公司,适用新规则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已经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拟上市公司,适用原规则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于2023年9月22日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75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仍适用原规则。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033号),发行人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78,205.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913.75万元。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约为26.56亿元。因此,公司本次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申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2.1.2条中第(二)项的标准,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2.1.2条中第(二)项的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何峰、何妤,其为父女关系。本次发行前,何峰直接持有公司44.9246%的股份,何妤通过润峰铝间接控制发行人 601.00万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8.3564%;同时,何峰的配偶、何妤的母亲胡国萍为其一致行动人,其直接持有公司 2.2803%的股份。何峰、何妤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国萍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控制公司合计 55.5613%股份的表决权。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何峰担任公司董事长,何妤担任公司董事;胡国萍未在发行人处任职,未参与发行人的经营管理。 何峰,男,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于1983年7月获得中南矿冶学院金属压力加工专业学士学位,于1995年1月获得法国尼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3年7月至2002年9月在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2003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广西南南铝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5年9月任南涪铝业董事长及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南涪精密董事长及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何妤,女,198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于2011年7月获得中南大学材料学专业学士学位。2011年7月至2014年10月任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南涪铝业销售工程师;2015年12月至2020年6月任南涪精密董事长助理;2020年6月至2022年11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实施的股权激励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股权激励的具体情况 润峰铝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发行前,润峰铝合计持有公司 8.36%股权,其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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