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玮科技(30137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玮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凌玮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3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2.00万股,发行价格为 33.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14,757,6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94,030,758.2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20,726,841.7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1月 31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资资金专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8Z001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保值增值,给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回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 (二)资金来源: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 4亿元(含 4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前述现金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4亿元(含 4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公司与销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八)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经过严格评估,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实施,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及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密切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亿元(含 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本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亿元(含 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凌玮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凌玮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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