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玮科技(301373):聘任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4-77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4年10月23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财会〔2023〕30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相关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迪生力、伊戈尔、新宏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帆,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凌玮科技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帆、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业务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备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往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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