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信(301307):长江保荐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 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独立财务顾问”)作为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信”、“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VOIT Automotive GmbH 97%股权和Voit Polska Sp. Z o.o.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号)(以下简称“《廉洁从业意见》”)的规定,就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一)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相关聘用协议,上市公司依法聘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毕马威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除前述依法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外,由于本次交易标的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业务和资产,上市公司还直接聘请了Weitnauer Partnerschaft mbB Rechtsanw?l-te Steuerberater、Niedziela, Zielinski i Wspolnicy Kancel-aria Adwokatow i Radcow Prawnych s.c.、SELAS LPA-CGR avocats、伍偉基律師事務所、Dentons Europe (Germany) GmbH & Co. KG担任本项目境外法律顾问,负责境外标的资产尽调或相关协议的拟定。聘请了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星展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负责本次交易前期的磋商谈判。 除此之外,依据上市公司的确认,不存在为本次交易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二)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情况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符合《廉洁从业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在本项目中除依法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同时聘请 Niedziela, Zielinski i Wspolnicy、Weitnauer Partnerschaft mbB、SELAS LPA CGR avocats、伍偉基律師事務所、Dentons Europe (Germany) GmbH & Co. KG、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星展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之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符合《廉洁从业意见》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期间,长江保荐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符合《廉洁从业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海波 黄永安 易 杰 李吉林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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