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30155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9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完整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名、注册会计师 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辉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青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晓东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包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10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4年10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