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301555):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0:16:20 中财网
原标题:惠柏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7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柏新材料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年10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
10月15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郭建南先生、独立董事沈锦霞女士、董事何正宇先生、董事康耀伦先生、
董事丁晓琼 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裕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格式和编制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确保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完整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 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800.00万元(含本数)购买银行安全性高,风险程度较低,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且具有较高流动性的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理财产品。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行使该投资决策权限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使用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 LPR为 3.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 167.50万元,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6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3%,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4年 12月 1日起开始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现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情况、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和未来发展规划,为优化公司产业和产能布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上海帝福 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3,475.6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新建 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29.12%。该新增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将在相关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等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第三季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 2024年 9月3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董事会同意计提2024年第三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净额共计834.6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二幢公司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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