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温州宏丰(30028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宏丰”、“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温州宏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宏丰”、“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温州宏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等,综合授信额度和具体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宏丰半导体是公司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宏丰半导体资产总额8,284.87万元,负债总额1,940.02万元,净资产6,344.8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15.43万元,净利润-1,463.8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4年9月30日,宏丰半导体资产总额14,971.66万元,负债总额9,410.96万元,净资产5,560.70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44.91万元,净利润-784.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宏丰半导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经查询,宏丰半导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除公司对孙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外,截止目前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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