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300279):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无锡市新吴区汉江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与举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并签字确认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将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平台。 本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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