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导航(30062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年 10月 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年10月 23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 577号华测时空智能产业园 C座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延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13)。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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