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山股份(300257):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针对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报告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林猛、顾宏宇、钟承江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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