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301095):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4-068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188号A1号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莉莉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陆春龙先生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归属28.6208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三、备查文件 (一)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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