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301086):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含超募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鉴于审议期限已到期,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3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50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1,449,900,000.00元,扣除为本次发行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6,420,351.9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3,479,648.1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0月13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5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含超募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截至2024年10月2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均已到期并赎回。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联关系 公司与拟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及拟签订相关协议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银行,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尽管上述投资理财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二)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上述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超募资金理财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超募资金收益。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对本次现金管理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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