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60072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年 10月 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部分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议案 2、关于黑龙江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万千瓦“上大 压小”热电联产机组与新能源一体化联营项目投资决策的议 案 华电能源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关于公司部分碳排放配额结余量 进行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为有效盘活 存量碳资产,改善经营状况,满足国家碳排放配额结转政策 要求,公司拟对部分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 一、交易概述 目前,公司2022年度之前碳配额盈余存量合计151.18 万吨,2023年度约155.27万吨,共计306.45万吨。根据目 前碳市场交易走势,为充分发挥碳资产存量价值,公司拟在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以大宗协议、挂牌交易等多种转让方 式出售碳排放配额约298万吨,出售价格90元/吨(含税) 左右,交易总金额约2.6亿元,实际以成交价格为准。 本次出售碳排放配额事项尚不确认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后续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 和披露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出售碳排放配额相关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将对公司 当期财务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出售碳排放配额的所得资金将 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补充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 司未来将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在践行“碳达峰、碳中和” 战略的过程中,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存在市场环境、政策、交易的不确定性及其他 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现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全国碳排 放权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华电能源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二 关于黑龙江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万千 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与新能源一体 化联营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华 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能源”或“公司”) 拟投资黑龙江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以下简称“哈三电 厂”)66万千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新能源一体化联 营项目,项目总投资64.95亿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 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项目基本情况 煤电项目拟在哈三电厂原址扩建 1台 66万千瓦超超临 界供热机组,项目建成后关停哈三电厂#1、2机组(2×20万 千瓦),并接替其现有供热负荷。煤电项目总投资 33.24亿元, 建设单位为哈三电厂。配套 70万千瓦新能源由四个风电项 目组成,包括黑龙江华电黑河北安建华 20万千瓦风电项目, 建设单位为华电(北安)新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华电黑河 孙吴 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单位为华电黑河孙吴县新能 源有限公司;黑龙江华电佳木斯汤原一期 20万千瓦风电项 目,建设单位为华电能源汤原新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华电 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呼兰二期 2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单位 为华电(哈尔滨)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总投资合计 31.71亿元,上述四家建设单位均为华电能源全资子公司, 均在 2024年注册成立,注册资金均为 1,000万元。 上述风电项目系根据地方政策规定作为“上大压小”热 电联产机组一体化配套的新能源项目。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煤电项目为“上大压小”等容量替代项目,对应替代容 量 66万千瓦,规模指标已纳入《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23-2026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 一批)的通知》。煤电项目投产后节能环保效益显著,煤耗 大幅度下降,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年排放 总量分别减排约 46吨、280吨、544吨、12万吨,项目建设 有利于推动华电能源转型升级,满足当地能源保供要求。 三、主要建设条件 (一)煤电项目 1.电力市场 考虑现有装机及核准在建电源,根据电力电量平衡分 析,黑龙江电网“十五五”电力存在缺额。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审定的煤电项目利用小时数为 3,500 小时;黑龙江省 60万千瓦机组近三年平均利用小时为 3,428 小时;综合考虑黑龙江省中长期电力市场发展趋势,按照决 策保守原则,经济评价利用小时数取值为 3,200小时。 2.燃料来源 煤电项目设计煤种为100%国能宝日希勒矿褐煤,校核煤 种为50%国能宝日希勒矿褐煤与50%华能伊敏矿褐煤掺配。 3.水源 煤电项目年生产用水量约407万立方米,以呼兰区第一、 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为主水源,以松花江地表水作为备 用水源。 4.接入系统及外送线路 煤电项目拟以2回500千伏线路接入规划建设的500千 伏新区变电站,接入系统报告于 2024年 9月通过国网黑龙 江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审查。 5.环境保护 煤电项目烟囱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分别不高于 10毫克/标方、35毫克/标方、50毫克/标方。 污染物总量指标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并报黑 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审查。 6.灰场 煤电项目年产灰渣、石膏及石子煤总量约16.59万吨, 灰渣及脱硫石膏拟全部综合利用,灰场按事故备用灰场设 计。 (二)70万新能源项目 1.北安建华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建华 林场,装机容量 20万千瓦,年等效满负荷 2,409小时。设 计安装20台单机容量1万千瓦、轮毂高度160米的风电机 组,项目拟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以1回220千伏线路 接入安北变,送出线路长约20公里。 2.黑河孙吴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西南 16公里,装机容量10万千瓦,年等效满负荷1,969小时。 设计安装10台单机容量1万千瓦、轮毂高度160米的风电 机组,项目拟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以1回220千伏线 路接入孙吴变,送出线路长约17公里。 3.汤原一期风电项目:位于佳木斯市汤原县境内,装机 容量20万千瓦,年等效满负荷2,451小时。设计安装24台 单机容量0.835万千瓦、轮毂高度160米的风电机组,项目 拟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以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佳厂 升压站220千伏侧,送出线路长约69.6公里。 4.呼兰二期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中 部,装机容量 20万千瓦,年等效满负荷 2,433小时。设计 安装24台单机容量0.835万千瓦、轮毂高度160米的风电 机组,本期项目拟接入呼兰一期公用升压站,不新建送出线 路。 四、资金来源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实施后,符合国家煤电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 要求,建成后能够实现电、热、工业蒸汽等产品联供,助力 地区经济发展和能源保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 合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为公司未来业务的持 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六、风险提示 一是煤电项目主要煤源运输距离较远,存在燃煤保量控 价风险;二是黑龙江电网处于东北电网最北部,外送通道建 设相对滞后,存在新能源弃电风险。公司已对项目建设做了 较为妥当的风险控制安排,但本次投资项目实际达成情况及 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等多方面的 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的实施尚需一定的时 间,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4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但 从长远来看对公司未来经营具有积极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经公司十 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十一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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