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605228):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1:10:58 中财网
原标题:神通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13: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方立锋先生
五、参会人员
2024年10月25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六、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介绍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序号议案
1.0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方立锋先生
1.02朱春亚女士
1.03方芳女士
1.04周宝聪先生
1.05王欢先生
2.0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陈轶女士
2.02应叶萍女士
2.03陈斌波先生
3.00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张析女士
3.02吴锦利女士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投票表决并进行监票、计票工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股东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方立锋先生、朱春亚女士、方芳女士、周宝聪先生、王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后附候选人简历)。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任职规定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方立锋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宁波神通福博科传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神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烟台神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武汉神通模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神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神通模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香港昱立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余姚市鹿亭香泉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宁波丰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方立锋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非独立董事方芳女士系兄妹关系。

方立锋先生持有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18%出资份额;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4,976,923股,占总股本的5.86%。

方立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朱春亚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宁波大学教师,敏实集团有限公司CHO等。现任湖北明源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朱春亚女士直接持有180万股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持有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1%出资份额;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4,976,923股,占总股本的5.86%。除此之外,朱春亚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方芳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宁波神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宁波神通模塑有限公司销售部总监。现任宁波必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萨尔福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东汇电气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

方芳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方立锋先生系兄妹关系,方芳女士持有宁波必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6.67%出资份额;宁波必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64,590,323股,占总股本的15.16%。方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4、周宝聪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宁波安捷制动器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宁波神通模塑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及技术中心总监,公司发展战略部总监、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光电产品研发部副总经理、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周宝聪先生直接持有36.31万股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持有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出资份额;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4,976,923股,占总股本的5.86%。除此之外,周宝聪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5、王欢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级工程师。曾任宁波神通模塑有限公司自动化部经理、公司制造技术部副总监,现任公司研发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王欢先生直接持有45.50万股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议案二: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轶女士、应叶萍女士、陈斌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后附候选人简历),其中应叶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轶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浙江海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风控合规负责人、公司独立董事。

陈轶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应叶萍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省机械施工公司财务处处长、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浙江华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杭州泰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金投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顾问。

应叶萍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陈斌波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曾任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兼营销副总经理、东风汽车公司产业政策研究室筹建负责人、敏实集团CEO兼CMO兼客户发展中心总经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CEO,现任武汉汽车行业协会会长、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斌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议案三: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股东香港昱立实业有限公司、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并经监事会审议确认,同意提名张析女士、吴锦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后附候选人简历)。待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之前,原监事仍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上述被提名人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析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工程师、采购副经理。现任公司供应链总部研发采购二部经理、公司监事。

张析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吴锦利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专员。现任公司人力资源总部薪酬管理部副经理、公司监事。

吴锦利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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