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688268):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11月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 4 二、会议议程 ........................................................... 4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一: ................................... 7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及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4日下午14:00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11月4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11月4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一: 《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经董事会了解和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等,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故提议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10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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