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仑新材(30156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7:06:49 中财网
原标题:中仑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6,00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2,918,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079,887.2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4,838,912.76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6月17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4]361Z0022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调整后)
1高性能膜材项目-高功能性 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100,698.6695,218.0038,078.00
2高性能膜材项目-新型生物 基可降解膜材产业化项目42,718.5841,105.000.00
3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 目53,107.2250,947.0014,233.00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款40,000.0040,000.0011,172.89
合计236,524.46227,270.0063,483.89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 额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累 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投 入进度
1高性能膜材项目-高功能性 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100,698.6638,078.0036,192.9195.05%
2高性能膜材项目-新型生物 基可降解膜材产业化项目42,718.580.000.00不适用
3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 目53,107.2214,233.002,663.8118.72%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款40,000.0011,172.8911,172.89100.00%
合计236,524.4663,483.8950,029.6178.81%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情况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预计完成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原预计完成日期调整后的预计完成日期
高性能膜材项目-高功能性 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2025年 1月 27日2026年 6月 30日
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 目2025年 3月 16日2027年 6月 30日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原因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确定后,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先期投入,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受自有资金限制,项目先期投资进度相对较缓;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外部环境变化的客观因素影响,项目施工建设、设备采购、物流运输等受到一定限制,进一步影响了募投项目的整体进度。

“高性能膜材项目-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共规划三条BOPA产线,现已完成部分厂房建设,同时第一条产线已于2023年6月投产。第二条、第三条产线根据合同预计将于2025年陆续到货,到货后将对设备进行验收、安装、调试,考虑到调机测试以及生产轮班等准备工作需要消耗一定时间,并结合以往安装调试工作经验,经审慎研究,拟调整该项目预计完成日期至2026年6月30日。

“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目前已完成土地购置、平整,部分土建工程的建设及非主要设备的零星采购,尚在遴选合格设备供应商。为确保项目质量,公司严格执行内部采购流程,故在供应商的筛选、考察和评估等前期环节所投入的时间较长,经审慎研究,拟调整该项目预计完成日期至2027年6月30日。

四、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高性能膜材项目-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及“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的计划进度,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推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成日期进行调整。

将“高性能膜材项目-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及“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分别调整至2026年6月30日及2027年6月30日。此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高性能膜材项目-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及“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的计划进度,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推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是公司基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是公司基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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